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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妨长做红袖人
每一个来到红袖的人,都有一段关于红袖的故事。也许故事并不多么经典,但对个人来说却是一段真实而有趣的难忘经历。我要讲的故事正是如此,它是从最近一桩网上抄袭事件的风波开始的。

 半月之前,有位Y网友在第四媒体网站发出一篇《抄袭可!!!》的贴子,揭一网友在该网发表的《中文系,你离文学有多远?》一文,系抄袭之作。贴中慷慨愤,措辞严厉,对抄袭者毫无留情余地。看在抄袭者是位女子,感觉应该态度温和些,我便回贴劝Y网友“有话好好说”等发觉自己的多事之举可能会令Y甚至许多网友大为不悦时,贴子已经是覆水难收了。

 后来,文章的原作者到场,网站的管理员在抄袭者迟迟没有动静的情况下,又发出最后通牒,要删除其帐号和专栏。事情越闹越大,抄袭之嫌已是确凿的事实,抄袭之人也成了众矢之的,大家都在群起而攻之。也许是喜欢逆向思维的缘故,越在此时,我便越觉得应站在弱势方的立场说句话。于是,在连发数贴之后又发一贴:大意是说,即使被告确是抄袭确有过错,仅仅凭此就判她死刑取消其个人专栏资格,是不是太残酷了些,现在许多人都呼吁在我国取消死刑了,难道我们就不能给被告一次机会吗?最好要慎重行事,慎用死刑!

 从回贴可以看出,Y对我的贴子是越来越有意见了。先暗示我为抄袭者搭一条下台的梯子是徒劳的,继而又怨我是在无关痛地表示个人的宽容和怀,实际是在指责我丧失了起码的是非原则,最后又奉劝我不要动辄拿死刑与这件事相提并论。在Y的心目中,我感到自己已经成了一个毫无原则的和事佬,一个十足令人讨厌的科打诨者,甚至也可能是一个别有企图的小人吧。虽然自己不想与人结怨,可事已至此也无可奈何。好在网上天地大得很,大不了离开这个网站,和这位Y也就不会有什么瓜葛了。我只能这样来安慰自己。

 风波中,因为要看抄袭者的文集(也得多谢Y贴子的引荐),几次来到红袖。看到这里的文集设计得巧别致,不觉喜欢上她,随即便投了一稿。第二天过来看时,竟然在红袖发表。在欣喜之余令我大为吃惊的是,发表该文的红袖责任编辑不是别人,恰恰正是在抄袭风波中被我险些惹怒的那位网上打假英雄Y。

 真是冤家路窄啊!谁能想到,我会在这红袖中碰到她呢?谁又能想到,红袖那么多的编辑,而我投的第一稿就偏偏撞在她的口上呢?谁又能想到,我这稿子竟然能够在她的手里顺利通过呢?要知道,这几天我们可是正在红袖外的另一个网站舌剑地手了数个回合,她一定不会忘记我的名字。

 再仔细看看,文章后面评论一栏还有她的留言:“一篇太少了,多点。”

 虽说早就听到过红袖的大名,但真正对她有所了解、有了感情还是从抄袭风波开始的。Y是我在红袖认识的第一位编辑,由对Y揭的抄袭事件的关注,我才来到了红袖,由喜欢红袖的文集尝试着在红袖投稿,由投稿的发表又结识喜欢上了执着于网络认真敬业的红袖编辑,于是越来越感到红袖是个好地方。于是,十来天的时间里,我在红袖随笔、诗歌、小说等栏目连续发表5篇文章。如果可能,我还想继续有更多的文章在这里发表下去,等发表到16篇,那时候我就可以在红袖拥有个人文集了。我想说:

 待到文集生成不妨长做红袖人。  M.6mXs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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